昨天小天使去了台北小巨蛋有看到好多明星ㄛ,有蔡依林、黃力行、五月天....好多明星。
我昨天也是帶紅色安全帽,在台北小巨蛋晃來晃去,人家都覺得我是瘋子,管他的反正我
的目的達到了就好,我的目地不是要去看明星ㄛ,(也有一點啦^.^"),我真正的目的是要去
見新聞局長(我不知道他是誰),我希望他幫幫忙,說一下金曲獎真正的意義罷了,因為真的
現在的人(很多人不是全部),都誤解金曲獎他當出創辦原本的意義。後來有個高高瘦瘦的人
走出來西裝筆挺的,看起來50~60歲帶個眼鏡,(對了而且他身邊的人好多喔也是穿西裝的,
感覺好像保鑣),我蹲在路邊,他看到跟我說謝謝耶。好奇怪,他是誰阿?我那時就蹲在樓
梯邊,拿著自己寫的pop,上面寫著『金曲獎真的的義意!是民國57年(我當時記錯了啦是75
年= =".....)行政院新聞局所頒布的一個獎項,為了是要題倡正面性,勸人向善的歌曲所頒部
的一個獎勵。』(可見現在人都不愛看歷史,連小天使我那麼愛看歷史的人都會記錯.....哇勒
.......)
金曲獎由來
民國七十九年的第一屆金曲獎,可說是新聞局從民國七十五年開始舉辦之第一~三屆「好歌大家唱」的擴大。「好歌大家唱」採徵選優良詞曲與作者的方式進行,外界反應還不錯。第三屆以後適逢電視台與藝人採新的合約關係,歌星成為不簽約的對象;電視台遂苦於找尋每年一度的金鐘獎提報人選,乃有業者倡議廢除男女歌唱演員獎項,又因出版業有個金鼎獎包含了唱片獎項,七十七年起金鐘獎便刪去男女歌唱演員獎。由於前七屆「金曲獎」是為流行音樂所設立之獎勵活動,經行政院新聞局多次檢討與改進,為使金曲獎成為國內音樂獎項的唯一與最高榮譽,並避免人力財力之重複浪費,自第八屆(八十六年)起將「唱片金鼎獎」與「金曲獎」二種活動合併辦理,重新設計獎項,除保留原有流行音樂外,並涵括了古典音樂、民族樂曲、地方戲劇、民族曲藝、口語說講及兒童樂曲等,並且首次接受世界華人作品及大陸地區作品之參賽,並將個人獎部份區分為「流行音樂類」及「非流行音樂類」。














